对于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可能对广东带来的影响,该省外经贸厅加工贸易处副处长汪涛细算了一笔账。
他首先强调了一点:不能简单地将轻纺类产品等同于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的商品。当前,国际品牌服装、鞋类、家具,如耐克、阿迪达斯、宝路等都是通过加工贸易企业进行加工生产,他们的生产技术、质量和管理水平均处于国际同行业的领先水平。这与东莞市外经贸局副局长游匡正“只有夕阳产品,没有夕阳产业”的独特观点不谋而合。
“传统产业也同样存在高新技术”。据汪涛介绍,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广东的加工贸易企业正不断提高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加速转型升级。目前广东塑胶制品和家具制造基本实现了机械化、自动化生产;纺企也在加强技术改造,采取电脑纺织机代替人工纺织,产品的新型面料和辅料质量档次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加工贸易企业普遍认为,将轻纺产业列为加工贸易限制类,会严重影响广东利用外资和外贸出口的基本面,并对绝大部分出口加工产业造成严重冲击。
宏观上可能影响招商引资
若按传闻中的方案调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外经部副部长隆国强认为,一方面将在宏观上对我出口不利;另一方面,与我国对外开放的基本方针相悖。
广东省外经贸厅提供了一组数据:2005年广东纺织服装、鞋、箱包、家具、塑料制品等的加工贸易出口额为243.5亿美元,同比增幅8.5%,占全省加工贸易出口的14%。据初步估算,若将这些产品全部列入加工贸易限制类,将会影响广东今年近300亿美元的直接出口。
最重要的是,在现有制度层面下,如果随意调整加工贸易政策,不仅可能会波及到从事加工贸易的这些行业和几万家企业,而且可能会使国内外投资者降低在中国投资的信心。
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在可能受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影响的产业中,广东累计批准外商直接投资项目44102个,合同外资981.2亿美元,实际吸收外资636亿美元。政策变动将影响大量已投资的现有企业,加之目前周边发展中国家在吸引外资上对我形成的有力竞争,今后广东甚至全国的招商引资工作都将面临更大压力。
企业面临双重负担
日前还有消息称,国家拟进一步调低出口退税率。从知情人处获悉,相关方案已报至国务院。
“加工贸易政策调整与降低出口退税一起,将大幅增加企业的负担。”汪涛分析,加工贸易与一般贸易同样受出口征退税率差的影响。国家原来将出口退税率从17%降为13%后,一般贸易出口受到4个点税差的影响,而加工贸易出口(包括不含国产料件的加工贸易出口)由于企业实行“免、抵、退”的税收政策,其4个点的税差同样由企业负担。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为例,由于国家降低4个点的退税率,2005年广东加工贸易企业增负65.7亿元,其中纺织服装、鞋、箱包等一批轻纺加工贸易企业负担13亿元。若国家进一步降低出口退税率,这些加工贸易企业的负担将达20亿元。因此,出口退税率的进一步调低,已达到对轻纺产品出口(包括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调控的目的。若再将其列为加工贸易限制类,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实转”,据测算,这些行业的加工贸易企业需缴纳约200亿元的保证金,加上因降低退税率多缴的20亿元税差,对企业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据知情人透露,此次拟定的调整方案中还提出,“在开展上述轻纺产品加工贸易中,在继续降低出口退税的基础上,东部沿海地区企业还要按进口应征税(关税+进口环节税)额的50%缴纳保证金,中西部地区企业也要按20%的比例缴纳保证金”。若果真如此,除东部沿海地区将受较大影响外,也不利于中西部地区上述产业加工贸易的发展。特别是,加工贸易商品分类管理因地区而异,实行不同的管理标准,也不符合国务院35号文有关加工贸易分类管理的规定。
中断深加工结转产业链
“我们生产所必需的很多塑料部件是通过深加工结转从配套上游企业手中采购的。”专业生产手机电池和零部件的加工贸易企业———深圳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务中心主任李慧不赞同将部分轻纺行业列为加工贸易限制类,因为“这可能导致深加工结转产业链的中断。”李慧的态度代表了本次受访加工贸易企业的一致呼声。他告诉记者,目前在广东,塑料制品加工业已成为机电、IT产品的重要配套产业,绝大部分通过深加工结转,与电子、IT、电器、轻工、家电、机械及装备制造业形成一种不可分割协作和相互依存的加工配套关系。 “深加工结转”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结转至下一家加工贸易企业深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举个形象的例子:棉纺厂进口棉花后不是简单地加工出口,而是将纺成的棉纱卖给国内织布厂,织布厂再将布卖给制衣厂,在国内完成整个产业链的加工环节后,最终以成衣的形式出口。整个结转过程均在海关严格的保税监管下完成。其中,产业和企业间发生的产品结转“买卖”视同进出口管理,但在海关不作进出口统计。
近年来,广东加工贸易通过深加工结转形成了大量配套产业链和完整的产业群体,纺织服装、鞋、家具、塑料制品的产业中各上、下游企业和配套产品之间已形成了紧密配套关系。据统计,目前广东七成加工贸易企业采购配套以深加工结转的方式实现;全省IT、计算机和家电行业中,80%以上的手机部件、90%以上的计算机零部件和100%的彩电部件都可以在珠三角地区内实现配套。2005年,广东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额达870.1亿美元,同比增长18.7%,约占全省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的三成,带动国内配套产业产值3000多亿元。
如限制上述所有产业链的加工贸易业务,中断和割裂不同产业、不同企业间已形成的配套产业链,不仅将影响产业集群和国内配套产业的发展,还将“间接影响广东1500亿美元的加工贸易出口”。广东省外经贸厅的一份调研报告中列举出了这一惊人数字。
对加工贸易政策取向的建议,广东外经贸厅在日前上报商务部的一份报告中提出,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影响面广,震动很大,当慎之又慎。在制定或调整时,应做到“四个十分注重”:注重加工贸易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注重产业稳定、劳动就业和社会安定;注重港澳的繁荣稳定及关系祖国统一大业的对台工作;注重东部扩大开放、率先发展,推动中西部协调发展。不宜对加工贸易政策进行大的调整,而是应加紧出台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鼓励性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