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化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在某商场查获160余件伪造产地的服装,这批服装正准备发往北京销售。
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李某于2006年1月从北京购进一批布料、300个私自印制的标有“香港樱伊服饰有限公司”的商标,他自己裁剪和雇人加工的这批服装,均无厂名、厂址,做工粗糙,质量低劣。而产品说明则称:“樱伊服饰是采用国内外最新面料,由著名设计师设计,以国内先进生产流水线精制而成,款式新颖,是您的首选品牌。” 另外,该服装每件成本80元,每件售价不超过92元,可服装标签上却标有全国统一售价298元。按此计算,该批服装货值金额14720元。
由于当事人李某提供不出营业执照和商标注册证,属无照经营和伪造产地的行为。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根据相关法规,没收了李某尚未销售的伪造产地服装,并处3000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