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准春节前商家纷纷打出的节日促销牌,市民纷纷倾囊而出购买打折商品。如今春节刚过,打折商品的“后遗症”就显现出来了。市民王女士今天向党报热线反映,春节前她在东门附近一家服装店购买了一件夹克,没想到只洗了一次,衣服就变形走样没法穿了。
王女士反映,1月下旬,她看到这家服装店正在搞春节促销活动,打着5折、3折、60元、90元、150元等招牌吸引消费者,她就选择了一件原价352元、现标价150元的某品牌夹克上衣。但洗了一次后便发现上衣背部、袖子及内衬褪色厉害,衣服还严重缩小,变形走样,造成衣服拉链弯曲无法上拉。王女士找到店主评理,可店主强词夺理地说打折商品不能退款,并百般推诿,拒不承担责任。
打折服装商家可以不负责吗?在回答记者咨询时,市消协负责同志明确提出,凡是以促销为目的的商品打折,其降价的原因与商品应具备的质量、功能无关,所以经营者不能因此免除应承担的商品包修、包退、包换。消协特别提醒消费者,不要被盲目的打折风潮所诱惑,面对商场各种各样的打折,需保持足够的消费理性。购买后,及时索取有关发货凭证,并要求销售人员注明相关内容,同时明确促销商品应享受“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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