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商务部纺织品出口招标委员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企业尽快补办纺织品电子投标软件程序使用许可号及补交企业更名更码、最高投标量合并申请。 根据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反映,部分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更新电子密钥、办理电子投标软件程序使用许可号、申请更名更码或业绩合并,无法进行2007年度输欧、美纺织品第二次协议招标的电子投标操作。
通知要求,未更新电子密钥或未办理电子投标软件程序使用许可号的企业务必在4月11日下午6点前,更新完电子密钥并通过"电子招标企业信息服务系统"录入企业电子信息,并从该系统上获得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发放的"电子投标软件V3.0"程序使用许可号。企业电子信息中的海关编码必须与《协议招标公告》附件二中的海关编码一致。电子招标企业信息服务系统将于下午6点准时关闭。
通知提醒企业,逾期未补办完成或未提出更名更码、最高投标量合并申请的企业,招标委员会一概不予受理。 |